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

台灣台中室內設計特種銷售稅

為抑制房價,財政部祭出「特種銷售稅」,俗稱奢侈稅。財政部長李述德今天(9日)赴立法院報告,財政委員會委員多表支持。李述德表示,台灣有些地區的房價趨近泡沫,如果等泡沬破了,變成不良資產就很麻煩,因此課徵奢侈稅勢在必行。

財政部將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」視為立法院這會期的主打法案,草案還沒有送到立法院,財委會已經不分朝野表態支持。不過,外界對於在不動產方面要額外課徵稅賦的部分仍有疑慮。

國民黨立委舉例指出,某人士如果在台北有間自用住宅,但因為在台南工作,也買了房子,後來被調回台北,得把台南的房子賣掉,買賣時間在2年內,是否也要被課奢侈稅?李述德表示,只要是合理、常態、非自願,都會被排除在外,條文裡將會有豁免條款。他說:『(原音)合理、常態、非自願,參照的邏輯就是一生一屋的原則,參照土地稅法,繼承的以及公共設施用地的,和法院拍賣的這幾個規範之下,列了幾個豁免條款。』

李述德解釋,奢侈稅的課徵主要為打擊惡意炒作,也唯有如此,才能達到抑制房價的效果,避免房市泡沫化。他說:『(原音)是還不致於,但已經快了。但是漲得太快了。因為泡沫破了,就變成NPL(不良資產)。現在是bubble愈來愈大,比較危險,但還沒有破。破就變成不良資產,就麻煩了。』

財長也表示,在不動產的奢侈稅部分,有幾個底線,也就是1年內買賣,課徵15%的稅率;2年內則是10%,也不會有落日條款,這些都無法打折扣,希望立委能夠全力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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