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驗收的缺失類型大概有三類:
第一類,無法修改,且影響住戶安全或重大生活機能者,例如海砂屋、輻射屋,或結構安全問題。此類缺失購屋者可以主張解約。
第二類,無法修改,但不影響安全或生活機能,而住戶亦可接受者。此類缺失可以扣款減少價金處理。
第三類,可修繕的缺失,可以要求建商修改;或雙方協議折減價金後,由住戶自行處理。
要注意的是,並非任何瑕疵,買方均可任意要求解約。
其次,第三類缺失,有時看似小問題,但處理起來非常棘手,甚至修改費用比全新的還高。因此,當考慮以折減價金方式自行處理時,須謹慎評估是否有能力勝任,以免最後花更多的錢而又心力交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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